【培训目标】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及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规范游泳健身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因此面对大学生和社会从业人员开展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课程体系】
项目名称 |
课程内容 |
游泳救生员 |
游泳救生员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及要求,职业守则,包括工作守则,观察与判断主要包括观察的方法、判断的方法与要求以及观察区域的划分,救生基本技术,赴救技术,现场急救技术,安全预防等 |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 |
游泳技术原理及要点,游泳教学理论与方法,游泳教学课程的设计,游泳专项的损伤与预防,水中救护方法等 |
【师资队伍】
宁波大学新葡亰8883ent欢迎您专职教师,宁波大学新葡亰8883ent欢迎您也是宁波市唯一具有体育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省级单位。
【培训对象】
宁波大学学生及社会从业人员,并具有一定游泳基础(能游50米以上)。无基础者可先参加游泳培训班(包会班)。申报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均须先取得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1.考证班,体院学生:救生员1000元,指导员1000元(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鉴定费,门票费),校外救生员1200元,指导员1200元
2.包会班,体院学生600元,其他人员800元
【考核方式】
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技能考核及公共理论考核;培训结束就进行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
【报名地点】 宁大新葡亰8883ent欢迎您地方合作部
地址;宁大体育中心一楼
【培训流程】
1.报名
2.分班测试,确定分班名单(时间在5月底完成)
3.根据分班交清培训费
4.包会班进步快的同学经教练测试后认为可参加考证班学习的再补交考证班学费
【报名时间】5月2日至5月19日止
【培训时间】5月22日至6月22日止
【鉴定时间】6月15—25日考核鉴定(初定),7月上旬发证。
【培训鉴定地点】宁波大学游泳池
【联系方式】
黄老师 592151[短号] 13655742151
杨老师596736[短号] 13515886736
本次培训通知未尽事宜,详见补充通知。
地方服务与合作部
2017年4月21日